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與鉅達投資(股)公司 進行股份轉換案。
1.事實發生日:98/06/10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8.06.10股東會決議通過擬以百分之百股份轉換之方式新設鉅達投資(股)公司,使本公司轉換成鉅達投資(股)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等規定,由鉅達公司受讓本公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止全部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作為鉅達公司新設發行普通股之股款,鉅達公司並發行新股予股份轉換基準日止本公司股東。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換股比例以民國97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為基礎,參酌本公司及未來經營狀況後,並訂定98.07.01為股份轉換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