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與年度財報估列金額之差異說明
1.事實發生日:98/04/02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函公告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2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5元,盈餘轉增資每股配發0.5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合計每股配發2.0元,並於98年股東常會提請討論。三.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現金股利與增資配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有關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2)擬議配發員工紅利7,200,000元,董、監事酬勞948,000元。(3)前述擬配發金額之董、監事酬勞較97年度帳上估列900,000元多48,000元,該差異數將俟股東常會決議分配金額後,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98年度之損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