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302.增資資金來源:97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416,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44,16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23,532,00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21.2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1,110,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