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情形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3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配發現金紅利新台幣58,880,000元 (每仟股配發新台幣2,000元),股票紅利新台幣44,160,000元 (每仟股配發150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998,000元,股票紅利新台幣23,532,00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21.2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1,110,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6,500,000元。(3)股利分派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辦理現金增資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4)本次增資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