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代理母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 灣金控)股權代表丁偉豪先生,自98.2.20起予以解任,所留遺缺改 由張國欽先生擔任。 2009/02/2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8/02/202.發生緣由:依臺灣金控98.2.19第1屆第13次臨時董事會決議案通知單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行依財會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認列持有美國金融機構Downey F 下一則: 臺灣銀行代理母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灣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