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96/11/0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資厚賢-瑞士銀行-私人銀行部門助理副總裁歐陽自坤-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紘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孟晉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友安視訊(股)董事長華新科技(股)監察人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11/02~98/12/2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