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 6 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 8,98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89,800,000元。本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 8 月18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6856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鳳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 8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000元整,分為 2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三)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縣大寮鄉鳳屏一路312號。(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5年8月3日,第三次修訂於民國91年3月6日。(六)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以民國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89,800,00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9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8,98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449股。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9,800,000元整,分為28,98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八)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茲訂定93年12月20日為除權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93年12月16日起至93年12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3年 9 月1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00號13樓,電話02-2776-9170)辦理過戶。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