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暨監察人解任
1.事實發生日:112/01/17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2年1月17日第1次股東臨時會補選5席董事(含4席獨立董事),並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審計委員會將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現任監察人於獨立董事選就任後,同時解任。(2)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王春生/天荷影藝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翁國樑/和緯車輛技術(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趙貴祥/勤益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所)特聘教授獨立董事:陳于格/偉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3)任期自民國112年1月17日至民國112年6月17日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