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張景星先生、董事陳源成先生、黃清華先生、杜金陵先生、陳澤浩先生、高東生先生、監察人鍾樂民先生、吳茂榮先生豁免「董事、監察人道德行為準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95/08/252.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豁免案董事會決議之基本事項(1)豁免人職稱 姓名董事長 張景星董事 陳源成董事 黃清華董事 杜金陵董事 陳澤浩董事 高東生監察人 鍾樂民監察人 吳茂榮(2)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95年8月25日(3)豁免適用之期間:第二期擴建工程之採購案及履約期間。(4)豁免原因:董事長張景星先生、董事陳源成先生、黃清華先生、杜金陵先生、陳澤浩先生、高東生先生、監察人鍾樂民先生、吳茂榮先生,其均為中鋼公司及中貿公司法人股東代表或高階經理人,依據「董事、監察人道德行為準則」第5條規定,核議許可豁免。(5)豁免適用之準則:「董事、監察人道德行為準則」第5條、第13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