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九號 2005/06/14 來源:資訊觀測站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線切割機之切割線張力控制及引導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5/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5月21日~民國103年11月11日。 上一則: 慶鴻機電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九號 下一則: 公告慶鴻機電九十四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及九十三年度盈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