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鴻機電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九號 2005/06/14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線切割機之切割線張力控制及引導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5/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5月21日~民國103年11月11日。 上一則: 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八號 下一則: 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