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景科技針對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假扣押非訟程序說明
1.事實發生日:94/05/052.發生緣由:錸寶公司日前指控本公司有侵害其專利權之嫌,且同時提存現金一億餘元於苗栗地院供擔保後,聲請假扣押之非訟程序,欲扣押查封本公司之資產,錸寶公司於 3月25日及 5月5日聲請對本公司進行資產假扣押。3.因應措施:1. 假扣押程序乃為法律上的非訟程序,即該程序之執行,僅在於錸寶公司提供擔保金後即可聲請,且該法律程序並未牽涉任何是否有侵權之判斷。2. 本公司已委請專家鑑定錸寶公司的專利權範圍與本公司的產品進行分析比對後,確定本公司的產品並未侵害錸寶公司的專利權。3. 本公司已於4月4日主動要求苗栗地院命錸寶公司限期起訴,苗栗地院亦於4月7日裁定【九十四年度聲字第一O九號】命錸寶公司於該裁定送達七日內起訴,以回歸至本案專利權侵害與否的法律爭點上,目前本案已進入了司法訴訟程序,本公司確信司法終將證明本公司之清白及無辜。4. 本公司基於尊重司法,且確信本公司並無侵害錸寶公司專利權之前提下,配合法院進行該假扣押之執行,該假扣押為一非訟程序,並不會影響本公司之生產出貨及營運作業。5. 本公司已委請專業律師提供相關法律諮詢並採取必要法律行動。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