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二二一四八七號 2004/07/29 來源:資訊觀測站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線切割機之差壓式線張力控制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3/07/28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 93年4月1日~民國104年5月29日。 上一則: 公告慶鴻機電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93.07.19 下一則: 慶鴻機電董事會通過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