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慶鴻機電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93.07.19
1.事實發生日:93/07/19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3年 5 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92年度盈餘分派,每股分派現金股利 3 元,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除息基準日:93年8月11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7日至92年8月11日止。(3)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8月17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3年 8 月 7 日起至93年 8 月11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3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100 台北市許昌街十七號二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務請掛號郵寄,並以93年8月6日郵戳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