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二分之一,依法其董事職務當然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5/07/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安/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鄭安董事於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
故董事乙職當然解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5/06/26~118/06/25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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