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財務報表。
2.通過以現金方式分派員工酬勞,其金額為新台幣967,560元,及以現金方式
分派董監事酬勞,其金額為新台幣967,559元。
3.因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故114年不配發股東紅利。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財報內容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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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