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1.事實發生日:107/07/2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限於107年7月27日 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股款催繳期間自107年7月28日至107年8月28日止。(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土地銀行中港分行 及全省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76號地下一樓;電話:(02)878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