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員工 及董監事酬勞案 2018/03/22 1.事實發生日:107/03/22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案(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3,000,000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06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上一則: 更補正本公司106年12月背書保證公告 下一則: 107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