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行重大事項 2017/12/15 1.事實發生日:106/12/152.發生緣由:臺灣銀行矽谷代表人辦事處於106年12月15日正式開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行與德國德意志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