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1.事實發生日: 110/11/08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 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吳毅明 英屬開曼群島商華生恆利資本 有限公司 執行合夥人 獨立董事: 鄒開蓮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林嘉明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財務總經理 獨立董事: 呂冠緯 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 董事長兼執行長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110年11月08日 起至112年06月28日止,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