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案說明 2017/09/21 1.事實發生日 :106/09/212.發生緣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裁處本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6萬元整。3.處理過程:公司已將違規產品下架。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36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食材供應商管理及品管。7.其他應敘明事項: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106/09/19發文。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