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0年第1次現金增資代收及存儲股款行庫 2021/10/27 1.事實發生日:110/09/30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10/09/30(2)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及全國各分行(3委託存儲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上一則: 新應材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新增報告事項公告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增補選三席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暨董事會變動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