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62.減資緣由: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3.減資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4.消除股份:4,000,000股5.減資比率: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53,203,489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為7.518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92,034,89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6/06/14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924.8169股(即每仟股減少約75.1831股),股東減少之股份按每股面額10元計算退還現金,每股退還新台幣約0.751831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2)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率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本案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