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6/04/2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4月20日截止,經查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特再催告。3.因應措施:(1)爰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106年4月 22日至106年5月23日止。(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台北富邦 銀行台中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