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017/02/24 1.事實發生日:106/02/24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63,271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6,327,114元(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下一則: 公告更正本公司106年股東會開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