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016/03/25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92,726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9,272,565元(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上一則: 公告召開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