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2017/01/24 1.事實發生日:106/01/242.發生緣由: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之有價證券,仍須繼續受同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 上一則: 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下一則: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