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1.事實發生日:106/01/12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六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鑒於目前整體經營發展規劃考量,因應未來長期發展策略,重新強化營運與財務 結構,並依公司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提請股東臨時會通過停止公開發行之決議 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開發行。(2)本案經106年01月1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本公司將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等相關事宜。(4)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