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金管會核准撤銷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事實發生日:105/09/21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105年09月20日接獲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50038464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為確保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天數(註1))×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365】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05年9月29日;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