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104年年度財務報表附註
1.事實發生日:105/07/01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年度財務報表附註104年度財報第23頁,附註(十二)保留盈餘之4.(2)本公司於民國105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4年度盈餘分派案,股票股利金額應為30,000仟元,每股股利應為1.764705元,現金股利金額應為46,000仟元,每股股利應為2.70588元,誤植為股票股利金額為46,000仟元,每股股利為2.70588元,現金股利為30,000仟元,每股股利為1.764705元。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後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