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改善計畫之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 105/05/27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短期融通資金之需要,截至105年4月30日資金貸與子公司之資金貸與總額達新台幣42,232千元,業已超過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限額30,324千元。3.因應措施:公司已於105/05/16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本公司資金貸與各子公司之額度,其經調整後之資金貸與子公司總額度為新台幣29,777千元,符合本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之限額。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