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04年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 2016/05/03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4年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更換會計師,目前尚未委任新會計師。3.因應措施:待確認委任會計師且出具財報後,再補行公告相關財務報告資訊。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訴訟案 下一則: 板信銀行對本公司提出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