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5/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03/29決議通過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宜。(一)本公司為申請股票興櫃暨簡化股務作業,擬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將歷年所發行之股份進行換發作業。(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1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0,000,000元。(三)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四)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換發無實體基準日:105年6月5日。(2)股票最後過戶日:105年5月31日。(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5年6月1日至105年6月5日止。(4)開始換發無實體新股日(舊股票停止流通日):105年6月6日起。(五)無實體股票交付日期(興櫃掛牌日):105年7月8日。(六)本次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七)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股票簽證機構:無。(八)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通知書給各股東。2.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3.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民國105年6月6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4.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民國105年6月6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九)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號17號3樓(十)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十一)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