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105年2月17日發言人由陳副總家明改為江副總韶文,代理發 2016/02/04 本公司自105年2月17日發言人由陳副總家明改為江副總韶文,代理發言人為劉主任秘書啟聖。1.事實發生日:105/02/03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5年2月3日號簽陳辦理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周冠男君擔任 下一則: 本公司自105年2月17日發言人由陳副總家明改為江副總韶文, 代理發言人為劉主任秘書啟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