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2016/01/22 1.事實發生日:105/01/22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01/22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簡士超、詹心怡及黃仕翰。(2)任期:自105年1月22日起至107年9月29日。(3)於105年1月22日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上一則:沒有了 下一則: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