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戶號45XXX 股東撤回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本訴訟案
股東戶號45XXX 股東撤回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本訴訟案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上訴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股東戶號45XXX股東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訴訟案號:104年度重上字第395號2.事實發生日:104/12/2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件係股東戶號45XXX 股東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本共計新臺幣 27,900,000元,及自民國103年2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 遲延利息。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重訴字第156號判決本公司敗訴 後,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刻正由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重上字第395號 進行審理中。4.處理過程: 股東戶號45XXX股東業於104年12月22日向臺灣高等法院表示撤回起訴,本公司 於今日收受繕本並具狀就撤回起訴表示同意,有關本公司與股東戶號45XXX股東 間之訴訟終結。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