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赴大陸地區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4/07/292.契約相對人:福建華投投資有限公司、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與大陸公司合資設立證券公司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雙方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以自有資金投資人民幣3.92億元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於中國大陸拓展證券業務,規劃以中國信託綜合證券作為投資主體,於中國大陸地區合資設立證券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佔股權比例49%,投資金額人民幣3.92億元。9.其他應敘明事項:中國信託綜合證券是否得赴大陸地區投資,應依相關規定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並經金管會許可後始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