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104/06/04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6月2日董事會決議撤銷10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案,業於104年6月3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40022217號函核准。6.因應措施:(1)本公司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自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核准通知日起10日內,對已收取之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算利息返還。(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37%(註)/365】(註:係以104年6月2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3)實際退款日訂於民國104年06月05日,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支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