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4/03/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經民國104年1月26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實收資本額326,000,000元,全數用以退還股東,並按各股東原持有股份比例減少股份32,600,000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2)本次減資後額定及實收資本總額均為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3)前項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3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6417號函核准在案。(4)茲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3月31日。(5)停止過戶期間:104年3月27日至104年3月31日止。(6)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並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