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理發言人江副總經理韶文擔任 2015/03/03 1.事實發生日:104/03/03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4年3月2日壽險管字第1041140486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由潘仁傑出先生擔任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