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本公司104年1月9日選任蔡宗榮先生擔 2015/01/09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本公司104年1月9日選任蔡宗榮先生擔任法遵長。1.事實發生日:104/01/092.發生緣由:依本行104年1月9日第4屆第14次臨時董事會決議及104年1月9日銀人資乙字第10450002371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行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業務合作備忘錄 下一則: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本公司法遵長蔡宗榮先生於104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