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08/0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5/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1年5月4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
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內容包括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
條件及相關發行認股辦法等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應主管機關審核提出之建議作修正,
授權董事長修訂,經111/08/09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111年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第三項。
(2)修訂後條文:
第五條 既得條件及股份權利內容受限情形
一、(略)
二、(略)
三、既得條件:
(一) (略)
(二) (略)
前述「設定目標」係指員工任職期間之工作成果達成公司所設定
之個人績效標準,並由公司與個別員工約定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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