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之解散案 2014/08/0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62.解散事由:為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以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以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故合併基準日後,本公司將依法辦理解散。3.預計股東會日期:103/09/24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散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下一則: 董事會重要決議-本公司因應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