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案,於剩餘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案,於剩餘期間內將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4/25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因期限將屆,擬改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募集所需之資金,故原私募案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報103年股東會報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