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日商瑞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3/03/252.契約相對人:以日商瑞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為統籌主辦行之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3/2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與統籌主辦行日商瑞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所代表之銀行團簽署聯貸授信新台幣長期貸款,期限3年,金額為新台幣5,050,000,000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1)有形淨值不得低於新臺幣100億元(2)淨值比率(有形淨值/總資產)不得低於11%(3)利息保障倍數不得低於1.1倍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效提高公司營運資金之取得並擴大營業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