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買回異議股份 2013/03/22 1.事實發生日:102/04/012.發生緣由:異議股東聲請股份買回3.因應措施:依據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1月28日101年度司字第48號民事裁定買回異議股份435996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下一則: 本公司買回異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