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盈餘、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101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股票紅利39,500,000元﹝3,950,000股﹞、員工股票紅利4,824,000元﹝300,000股﹞,共計發行新股4,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118號函核准發行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9,875,000元,每股配發0.5元。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公司名稱: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二)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三)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四)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五)CQ01010模具製造業。(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七)F106030模具批發業。(八)F206030模具零售業。(九)F113010機械批發業。(十)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十一)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十二)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十三)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十四)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十五)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十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十七)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十八)I501010產品設計業。(十九)F401010國際貿易業。(二十)除ZZ99999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忠城路123號2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八日;最後修訂日期: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修訂。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4,2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42,5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1、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9,500,000元,轉發行新股3,950,000股,及員工紅利4,824,000元轉發行新股300,000股,共計發行新股4,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按除權停止過戶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本次增資共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股本將由新台幣197,500,000元增加至新台幣240,000,000元。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0,000,000元,分為2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8月5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8月1日至101年8月5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7月31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過戶者以7月31日郵戳為憑,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俾可享受配股及配息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