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0年度股利分配案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60,858,100元(每股1.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紅利新台幣7,362,652元。 (2)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200,000元。 (3)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4)本股利分配案俟提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備後,授權董事會 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5)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及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 權憑證行使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