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一○○年度大陸子公司之固定資產減損案
1.事實發生日:100/03/262.發生緣由:(1)辦理依據: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2)經進行大陸子公司之固定資產減損評估,考量大陸子公司之經營概況,適有減損之虞,基於保守穩健原則,辦理子公司杭州店、西安店、長沙店、武漢店、上海靜安店上海虹口店固定資產減損損失人民幣83,625仟元。(3)依股權比例,影響本公司一○○年度損益約為新台幣308,285仟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