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共計配發新台幣59,373,568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一○○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65,295,280元,扣除依法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新台幣6,529,528元後,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1,232,297元,本年度可分配盈餘 計新台幣59,998,049元。 (2)擬自民國一○○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9,373,568元為股東現金紅利,發放 方式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之持股數,每股配發1元(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 件捨去計算);另提撥新台幣11,132,544元為員工紅利及新台幣3,710,848元為董事及 監察人之酬勞,員工紅利以現金方式發放,並依本公司內部相關作業辦法分配予員工。 (3)本盈餘分派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辦理現金股利 發放事宜。